保护消费者权益
概念
国际消费者权益日: 每年的3月15日,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,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,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,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,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。
相关知识
一、法律保障
2023年3月15日是第41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,是全体消费者的共同节日,今年的主题是“提振消费信心”。
二、315消费者如何维权
1、与商家沟通:如果消费者买了有问题的商品,可以先与商家协商解决。
2、拨打12315投诉电话:如果消费者与商家沟通以后,问题得不到解决,就可以拨打12315投诉电话。
3、登录315投诉官方网站反映情况。
4、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:消费者可以向当地的工商部门或质检部门反应自己遇到的难题。
5、通过拨打315晚会热线电话的方式来维护权益。
三、315维权小贴士
“7日”: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,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、换货或修理;
“15日”: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,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;
“三包有效期”:“三包”有效期为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。在“三包”有效期内修理两次,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商品,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商品。
四、315特别提醒
1、必须有足够的投诉材料作为证据,包括购货发票或购货凭证,如有双方交涉的书面材料或有关部门的质量鉴定更好;
2、保留现场,如若因商品质量、服务质量导致人身、财产伤害,保护好事发现场,可采取拍照、录像或留下证人、证词等;
3、收集或索要经营者的姓名、电话号码、工作牌号、地址、邮政编码等,以保证能够第一时间找到对方;
4、若与商家交涉不成,应马上向消委会或工商部门投诉,不要拖延时间,因为这可能会拖过了“三包”期限;
5、一些有争议的质量问题最好与商家一起到有关部门检测鉴定;最后,索赔要求也要合理,投诉切不可夸大或隐瞒事实。
五、315相关举报电话
消费者申诉举报:12315
价格投诉热线:12358
质量投诉:12365
电信投诉:12300
法律援助:12351
市长热线:12345
六、常见案例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九条规定: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。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,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,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四十三条规定:消费者在展销会、租赁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,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,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。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,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、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。展销会的举办者、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,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二十五条规定:经营者采用网络、电视、电话、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,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,且无需说明理由,但下列商品除外:(一)消费者定做的;(二)鲜活易腐的;(三)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;(四)交付的报纸、期刊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十八条规定: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、财产安全的要求。本案例中超市对其提供的服务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所以商场应承担责任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: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、财产损害的,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,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。属于生产者责任的,销售者赔偿后,有权向生产者追偿。属于销售者责任的,生产者赔偿后,有权向销售者追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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